

為會員提供品茶論道,營造一個由熱愛大自然和茶文化愛好者組成的休閒社交場所,鼓勵會員及其家庭通過積極參與本會活動提升生活品質,為會員搭建社會活動及商務交流平臺,提高個人及所屬企業的社會形象,促進身心健康及社交發展,推廣茶文化及其他有益身心的娛樂活動。 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一、會員的權利 1、會員可享受會員卡規定時間內不限次數進入東部華僑城茶溪谷景區的優惠。 2、每個會員擁有自己的在東部華僑城茶溪谷“自耕茶園”30平方米,可以親自感受自耕、採茶、制茶的樂趣,採摘下的茶青和加工後 的茶葉歸會員所有。 3、會員可免費使用我司茶藝坊提供的個性化採茶、炒茶工具。 4、會員可享受我司專業工作人員的免費指導服務。 5、會員入會時即可獲贈我司自產春茶500 G。 6、會員每年可獲贈茶溪谷茶藝坊春、夏、秋、冬各季節加工的茶葉各500G,共2KG。 7、會員的自製茶葉可在我司茶藝坊享受免費品茶服務。 8、會員有權參加茶友會舉行的各類聯誼活動,參與或觀摩茶友會舉辦的各類茶藝比賽和表演。 9、會員若需購買我司茶葉享有8.8折的優惠。 二、會員的義務 1、會員有義務遵守茶友會的管理制度,尊重管理人員的工作,聽從我司專業工作人員的技術指導。 2、會員有義務及時支付年度會費和各類消費費用。 3、會員有義務維護茶友會的形象與聲譽,愛護茶田的設施。 4、會員擁有的“自耕茶園”,需在我方工作人員的指導下,進行耕作管理,以確保與茶園整體景觀一致。若會員“自耕茶園”,長時間(一個月以上)失管,我方有權收回管理。 5、會員有義務服從我司根據氣候、景區狀況所做出的有關茶田管理、茶葉採制時間的決定。 6、會員到“自耕茶園”進行採茶,親自體驗炒茶、品茶等,請提前一天預約。 7、會員有義務對其配偶、子女及其邀請的嘉賓在茶友會發生的民事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會籍管理及申請 一、會籍 1、會籍申請人必須是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 2、擁有會籍的自然人僅限其本人成為茶緣會的會員並享有會員的權益。其合法配偶及18歲以下法訂婚生子女均為附屬卡持卡人,享有 附屬會員權益。附屬會員的數量不包括在會籍發行限額之內。 3、會籍持有人為會籍的責任人,承擔其本人及附屬會員年費和應付帳單的支付責任,以及在茶緣會範圍內發生的民事責任的連帶責任。 二、會籍申請: 1、獲得會籍資格必須以書面形式向本會進行申請。申請人須按入會細則要求提交完整的申請資料。 2、會員資料發生變更,必須在30天內將變更資料以書面形式提交本會。 3、經審核獲得批准的會籍申請人需繳付入會費及年費,入會費及年費標準由本會根據不同時段確定並對外公佈。 4、會員及個人會籍的附屬卡年費收取標準參照同行業收費標準。鑒於存在利率變化、通貨膨脹等原因,本會可以從保證服務品質的目 的出發,調整年費收取標準。 5、會籍申請人必須同意遵守本章程。 三、會籍轉讓 1、會籍轉讓手續:會籍轉讓人須填寫會籍轉讓申請書;會籍受讓人須填寫入會申請書並附相關資料(與新入會申請相同)。 2、受讓人獲准受讓會籍並辦理轉讓手續支付年費後,本會將向受讓人頒發會籍證書和會員卡。 四、會籍終止 1、會員可以在任何時候通過遞交書面函件、並在本會確認收訖後,按要求終止其會籍。 2、會員要求退會,其欠會的任何未付款項和費用仍需支付。 3、直至所有應付款項和費用全部付清,會員退會方可生效。 4、自願終止會籍,本會不予退還入會費及年費。 5、會員或附屬會員拖欠年費或其他款項達6個月時自動終止會籍。 五、會籍證書:會籍證書是會籍持有人的所有權證書。本會確認會籍申請人為會籍持有人則向其頒發會籍證書。 注:此卡的最終解釋權歸深圳東部華僑城有限公司所有。 |